伟德BETVLCTOR1946研发〔2012〕37号
为了充分发挥校外专家在专业学位公司产品中的积极作用,保证和提高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公司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方案特制订本暂行规定。
一、选聘条件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能为人师表,科学道德高尚,治学态度严谨,团结协作精神好。
2.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,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企事业中层以上管理者,或获中级以上行业资格证书人员,在相关专业学位领域有五年工作实践经验,工作业绩突出。
3. 对申请的专业学位领域有一定的研究,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业务工作成绩突出,主持或承担过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推广项目,或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,或具有较突出的科技工作实绩。
4.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其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 篇,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 篇,或为实际工作部门提供并被采用的工程设计、规划设计、产品开发等。
5. 在专业学位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工作一线,身体健康,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,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(实习)及论文写作等方面的指导能力。
6.自愿接受有关学院(所)聘任且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,按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方案的要求指导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工作。
二、工作职责
1.原则上一年指导1-3 名专业学位研究生,为所指导的研究生提供实习、实践和论文工作的条件。
2.熟悉公司产品各个环节,执行学校公司产品的有关文件及规定,认真履行导师义务,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的导师培训活动,与校内指导教师协商制定培养计划。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、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和论文答辩。
3.应定期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实习、实践工作情况和论文进度进行监督检查,不定期地与本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负责人、校内指导教师沟通,通报研究生工作等情况,加强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。
4.所指导的研究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,校内导师和研究生的工作应得到一定体现。
5.关心、关注所指导的研究生的健康成长,包括进行就业指导。
三、审批程序
1.个人申请由本人向公司相关学院提出申请,并提交《伟德BETVLCTOR1946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 2.学院审查推荐 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校外导师遴选的具体工作: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认真审议,初步确定拟遴选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人员。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园网上对通过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受理个人或集体提出的异议。公示期结束,将通过的申请人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。
3.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及聘书发放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。复审通过者,正式聘为公司校外导师,并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发导师聘书,聘期二年,到期后由聘任学院对其导团队格进行重新审定,审定合格者可以继续聘任。
四、其他
1.凡不履行校外导师职责,不能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,或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指导研究生的,取消其校外导团队格;凡无故不承担公司产品工作或出国逾期不归者,按自动放弃校外导团队格办理;
2.中止或取消校外导团队格,由校内导师向聘任学院提出书面报告,经学院调查、学校审核后终止资格;
3.恢复校外导团队格须重新申请。
五、附则
1、各学院可依据本办法,结合专业学位特点制定相应实施细则。
2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。
研究生处
二○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